南宁人大常委会将专项评议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7月20日,人大常委会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专项评议动员会。会议透露,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今年7月至9月期间,对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评议。专项评议工作从20日正式开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副市长肖志钢出席会议。
此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专项评议活动评议内容包括,国家机关市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企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不得少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和归集与保值和增值,提取和使用,监督管理。
截至今年上半年,南宁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31.8亿元,参加缴存的职工人数达39万人,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89.37%;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7.4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63.5亿元;超过10万户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帮助下圆了住房梦。
谢寿堂在会上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进行专项工作评议,是因为这是一项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住房保障制度,是一项事关民生、惠及百姓的国家工资制度。要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专项工作评议,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促进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的认识,牢牢把握关键环节,精心组织,把这项评议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