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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来源: 新华网广西频道  浏览字号: 2010年06月25日 14:50

  6月23日,钦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多项议题直接呼应民意,其中涉及钦州百万居民饮用水安全的1号议案办理事项等议题受到广泛关注和期待。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钦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徐贵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跟踪检查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200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关于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报告;审议和批准了市政府关于将市开投集团公司使用农发行钦州市分行贷款用于建设8万平方米农民回建房等项目的回购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会议认为,钦州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人大议案的办理工作,两年多来,编制了钦江环境保护规划,制订了整治方案和措施,落实了工作机构和责任制,在污水、垃圾处理、沼气池建设、植树造林、清洁工程、排污自动监控设备等方面增加了资金投入,对污染严重的企业、河道非法采砂等各种违规行进行了综合整治,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新项目进行了严格控制,钦江水环境整治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水源质量得到明显好转。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钦江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监督,促进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把1号议案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保障钦州百万居民饮用水安全。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确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切实把水质环境的综合整治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常态工程,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会议认为,在2009年预算执行中,钦州市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克难攻坚,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加强预算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保证了市直机关的正常运转、法定支出、民生支出和其他重点项目的支出。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注意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的安全运行。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毅、李荣梓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丽、郑世丰、何敏成,秘书长黄力等3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钦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徐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钢等列席会议。 (杨春莲 研宣)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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