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幕
3月1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主持,副主任赖贵寿、袁曼虹、温守荣、廖洪涛、刘雄、阮兆丰,秘书长周如斯出席会议。
副市长黄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启生,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部门处级干部,市辖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要精神。谢寿堂指出,传达好、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自治区党委、市委已经先后召开专门会议,对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出了全面部署。
谢寿堂强调,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刻认识这次全国两会的重大意义,切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张德江委员长对广西的重要指示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地做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奋力提升首府南宁首位度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我市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和当前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为了增强审议的针对性,提高审议质量,会议期间,常委会组织与会人员到江南区和经开区实地视察了农民增收措施落实情况和春耕生产情况。大家认为,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确保我市提前两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制定了《南宁市2013年至201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增收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得到较好落实。对今年的春耕生产高度重视,部署及时,保障到位,措施有力,开局良好。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不利因素,对这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人民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围绕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措施,深化改革,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全面实现;要认真分析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应对持续低温阴冷寡照天气和禽流感造成的灾害影响,加强组织领导,抢抓季节,迅速掀起春耕生产高潮,确保春耕生产目标任务完成,为实现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奠定坚实基础。会议对我市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和抓好当前春耕生产作出了决议,希望市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并将决定执行情况按规定的时限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8件,第16号《关于在农村推广“电子牛栏+十户联防”模式防盗的议案》是其中一件。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内司委关于第16号代表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将第16号代表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全市农村“电子牛栏”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并按照《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规定》的要求,将执行决定的情况按规定时限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对其他7件代表议案,各有关专委要抓紧组织调查审议,及时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对《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大家认为,这次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吸纳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已经比较成熟,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条例。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将按法定程序,及时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分别对《南宁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草案)》和《南宁市消防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大家认为,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对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科学论证,并召开法制委委员会议统一审议。这次提交会议审议的两个条例草案,对条例体例、内容等作了进一步修改。会议同意市人大法制委的审议报告。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将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对这两个法规草案再次进行修改完善,适时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
会议对《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修改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大家认为,该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调整我市养犬管理关系,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条例的部分内容与美丽南宁建设和我市养犬管理的实际已不相适应,对条例进行修改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同意市人大内司委的审议意见报告。会后,请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个法规修改草案作修改完善,及时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会议还依法补选了一名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依法免去3名南宁市“两院”工作人员的职务。(记者杨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