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4月26日,钦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毅、陈丽丽、郑世丰、周斌、方文、何敏成,钦州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李柏松,钦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源扬等3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张振毅、周斌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信权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以及钦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郑世丰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钦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钦州市政府研究处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情况的决议草案。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4个月来,钦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做好执法的各项工作,组织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转变执法方式,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会议表决通过了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的决议。
就钦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钦州市政府研究处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钦州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采取相应措施,抓好落实,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组成人员要求,钦州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解决好薄弱环节问题,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经济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