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月21日上午,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市直机关小礼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选举办法。
大会执行主席蒋炳穗、张晓武、蒙永福、郭维奇、鲁圣发、黄书明、彭代元、袁国华、黄永跃、谭峰、沈荔芳、唐天生、邹长新、赵德明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市领导赵乐秦、黄俊华、潘永建、石东龙、秦春成、王祝广、石春莲、肖立华、巫家世、黄济贤、王建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少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耀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熊显元、卢火雄,市政府党组成员郑云涛、杨思情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等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蒙永福主持会议。
市四届人大应到代表427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有411名,符合法定人数。
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永建向大会作《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潘永建在报告中说,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务求实效。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对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的监督,加强对社会广为关注的生态环境和民生等领域工作监督,切实增强了监督实效;立足全局决定重大事项,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认真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充分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扩大代表活动参与面,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发挥了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了全市人大系统整体工作水平上新台阶。
潘永建指出,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加强思想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行使好决定权任免权,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少昆代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廖少昆说,201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作为首要任务,严厉惩治犯罪,妥善化解纠纷,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始终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大力提高司法水平;始终增强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性,强化审判权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了法院进一步发展,提高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能力。2013年,全市法院将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主题,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桂林经济发展大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改革创新,实现科学发展;坚持抓好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积极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耀军代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孟耀军说,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坚持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坚持以源头治理为目标注重预防为先,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腐肃贪护清廉;坚持诉讼监督,自身监督,外部监督,促进阳光执法,严格推进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树立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坚持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深化队伍和基层建设,提升了能力,增强了素质,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在推进“三个率先”、“三个全面”中做好法律服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