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0年10月15日清远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利国振的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苏启科的清远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陈海洪的清远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戴金华为清远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邓菲为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汪耿东为清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版权局)局长;
陈锦鹏为清远市司法局局长。
免去:
洪结发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锦鹏的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彭卫的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陈凤娣的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郑灿光的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永周的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邓志忠为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彭卫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洪结发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于宏斌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黎金扶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阮阳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