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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全会精神

来源: 珠海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06月30日 15:13

  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全会精神上来,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为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春柏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冼文常务副主任传达了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的精神。

  会议学习了市委书记甘霖在市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决定》。与会人员认为,市委的决定完全符合省委对珠海的要求,符合珠海实际,符合世界潮流,符合人民期望。我市各级人大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而自觉地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罗春柏强调,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市委决定精神,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依法治市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提高公民、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长效的法治保障。要通过法治鼓励全社会继续解放思想、干事创业。要以宽松的政策支持干事创业者,只要法律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并且支持大家去干、去闯。

  第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推进生态文明的体制机制建设。立法决策要和市委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在立法工作中,要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的立法,重点研究制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及促进高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推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等方面的立法,当前,要高质量地开展珠海市环保条例的立法工作。同时,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领域的立法。创新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第三,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督促提高行政效能。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政府推动管理体制创新,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以及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督促我市重点交通设施建设。市委全会对今后几年我市重点交通设施建设作出了科学的决策,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支持重点交通设施建设,并督促“两年突破交通瓶颈,五年初步建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城市”目标的实现。三是督促《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有效实施。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规划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跟踪检查。对违法现象不留情面,予以曝光;对违法行为不护短,督促执法、司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四是督促解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五是督促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六是督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发展方式转变。

  在监督工作中,探索综合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把监督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善于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把是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否自觉贯彻市委决策,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的情况,作为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依据。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监督干部和任免干部,让善于科学发展的人上,不会科学发展的人让,阻碍科学发展的人下。

  会议号召,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在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工作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荣霭、高存亮、张萍、李汉章,秘书长王道远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香洲、金湾、斗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功能区人大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朱仁达)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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