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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广东清远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5件

来源:   浏览字号: 2007年09月03日 00:00
  清远日报讯 (记者毛小平实习生唐恬)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以上政府严格按照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给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办理数量多、任务重、期限短的情况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认真研究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共办理建议85件,较好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全年的办理工作任务。

  据了解,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交给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称建议)52件,议案转建议33件,共85件。其中,交通方面18件,财经方面18件,农林水方面19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方面6件,城乡建设方面8件,环境资源保护方面3件,政法方面2件,民政方面2件,劳动、人事方面3件,其他方面6件。

  各承办单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办理工作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从而保证了整体进度和质量。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共9件,占承办总件数的10.59%。建议所提问题列入年度规划解决的(B类)43件,占承办总数的50.59%。各承办单位对无法立即解决的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力争将代表所提问题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解决。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共30件,占承办总数的35.29%。对这些建议,各承办单位都努力创造条件,尽量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所限及其他原因无法解决或供有关部门参考的(D类)共3件,占承办总件的3.53%。对此类的问题,有关承办单位均严格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工作等,以期推动问题的解决,获得了代表的理解。

        来源:清远日报  2007-09-03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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