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惠州市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2年8月28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上半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州”为核心,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强化财税征管,加大政府财力资源整合力度,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建安、房地产行业和特定大项目税收占税收总额比重过大,非税收入所占比重仍然偏高,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不理想,县(区)发展和财力分布不均衡等。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下半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聚好财、用好财、管好财,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培植壮大财源。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围绕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积极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壮大税源基础。要加大对本地骨干财源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帮助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围绕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的财税政策,积极支持“双转移”工作,大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居民消费水平。
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把依法治税、增加税收作为壮大财政实力、提高收入质量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宏观税负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突出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主体税种的监控、分析,重点关注房地产政策对税收的影响,关注中海炼油、中海壳牌和三星电子等重点税源状况,准确把握动态,及时查补入库,促进税收增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定税工作,准确、公平地核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纳税额,尽力防止税收流失。创新治税方式,提升税收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体系,控制非税收入规模,杜绝虚增预算收入。积极鼓励在惠出口企业增加内销,增加财政收入。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不断提高医保社保水平,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积极推进文化惠州建设,注重平抑物价,保障百姓基本生活。加大对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扶贫开发以及改善城乡发展环境的投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农村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民生支出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好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坚持勤俭节约,继续压缩一般性财政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四、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要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预算。执行中如有超收,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力度,保证财政预算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定化,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要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考虑物价因素,适时适当调增部门公用经费。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妥善处理政府性债务,依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和收支范围。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2013年按时向市人代会正式提交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科学确定部门预算收支范围,健全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充分考虑地方需求和财力状况,减少资金配套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科学确定公职人员收入水平,尽快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职人员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及早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列入明年的预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