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
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揭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7日在市区举行,会期4天。会议建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揭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揭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揭阳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预算草案,批准揭阳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产生揭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其他。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