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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启动

新一届市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比例有所上升

来源: 清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9月22日 16:43

  本网讯“新一届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在一线从事工农业生产的工人、农民,以及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较往年相比将有所上升。”这是5日下午,记者在清远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得到的消息。当日下午,我市召开第六届市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秋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徐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克主持。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选举工作的副主任、选举委主任、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及市直相关单位、清远军分区、武警清远支队等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确定后,不再变动。”因此,我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名额仍为388名。新一届人大代表的结构将呈现“两升一降”的特点。即:基层代表,特别是生产一线的工人、农民,以及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与此同时,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下降,不是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政府领导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为代表候选人。结合我市实际并参照市五届人大代表的构成,市六届人大代表的构成比例作以下安排:工农和非公经济人士占35.5%,干部占21.7%,专业技术人员占26.6%,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占12.5%,解放军占0.5%,归侨侨眷占3.1%,少数民族代表占6.5%,中共党员的代表比例不超过64.8%,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5.1%。为了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连任代表应占30%左右。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本级人大换届,及时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今年11月20日前依法选出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秋光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换届选举,任务重,工作量大,法律性和实践性都很强;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及时纠正不正之风,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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