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6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少良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晨光、曾瑞凤、李为民、蔡松贵、吴仁光,秘书长欧阳培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建中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市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报告、河源市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2010年市直一般预算总收入29.95亿元,比上年增收2.22亿元;一般预算总支出25.22亿元,比上年增支2.89亿元。在收入方面,2010年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创4年来新高。在支出方面,始终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市直财政支出的重点。2010年市直各项民生支出达到14.49亿元,占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66.63%接近2/3,同比增长63.2%,比一般预算支出增幅高49个百分点。会议认为,2010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税收征管,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创近年来新高,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较快增长。会议提出,要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要加强对县区财政工作的指导,切实加强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
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贯彻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情况的报告。据介绍,自2010年4月1日《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立即出台了《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是全国最快出台的地方政府配套规范性文件之一,得到了中国气象局、省普法办、省气象局等部门的肯定。目前,我市已经初步建立起了“政府领导、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认为,我市各级政府重视气象灾害防御,采取了很多扎实有效的措施,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颇有成效的气象服务,有效避免和减轻了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会议提出,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争取今年内编制出台气象防灾减灾“十二五”专项规划;要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的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