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中国人大网讯 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10年8月8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公布的宣传工作,7月5日上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的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素勤到会就条例的立法情况作了讲话,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陈小清宣读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决定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条例施行的公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陈建智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谷文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邢翔、市体育局副局长关渭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视员董克义、市教育局副局长孟源北、市统计局副局长吴永红、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巡视员曹绍南以及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城管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和人民团体有关负责人。中央、广东省、广州市、港澳等20多家媒体的记者到会采访。
周素勤秘书长指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开门立法,采取多种措施广泛收集和采纳公众意见:一是在著名门户网站上开展立法民意调查;二是委托市教育局向市属学校发放立法民意调查问卷,就该条例草案中涉及学校职责权益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征求学校意见;三是分别召开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立法顾问、专家的专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四是广泛征求政府部门、区县人大常委会、行业协会、行政相对人、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的意见;五是建立重要意见反馈沟通机制,各方面的意见都整理成册,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六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时,广泛采纳社会公众和各方面的合理意见,对法规案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周素勤秘书长强调,全民健身工作搞得好不好,关系到广州亚运会能否成功举办,关系到广州市民的生活幸福指数,关系到惠民政策的实际效果,关系到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和谐社会建设,意义非常重大。因此,各相关部门都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真抓实干,干出实效,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上,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市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香港商报等媒体就条例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广州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市物价局分别作了回答。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 江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