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机制创新 推进基层人大工作科学发展
汕头市濠江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突出抓好常委会工作机制、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人大机关建设机制三个创新,努力推进基层人大工作科学发展,取得良好效果。
一、创新常委会工作机制
一是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在对区人大常委会过去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结合监督法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新修订完善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使常委会各项工作规划更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
二是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实行“两报两审”制。即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和执法情况专题报告后,由常委会会议提出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落实,“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研究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报告,由常委会再次进行审查,真正提高人大的监督水平和效果。
三是实行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责任制。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交由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后,分工到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进行跟踪督办,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进一步落实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整改情况以简报形式公布,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二、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
代表议案、建议直接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为确保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今年四月,区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汕头市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规定》,并举行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座谈会,紧紧抓住六个关键环节,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一是做好议案、建议交办工作,使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内容,与对口办理单位职责相符;二是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重点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项目,努力提高办理质量;三是承办单位在作出初步答复时必须征询有关代表意见,根据代表意见进一步办理落实,再以正式文件答复代表;四是对议案、建议的办理结果,由常委会发放征询意见表,征求有关代表对该议案、建议办理是否满意;五是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结果不满意的,重新发回承办单位办理落实;六是做好评选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工作,表彰先进,通报后进,更好促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落实。
三、创新机关建设机制
一是思想建设方面。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系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更好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更新思想观念,抛弃思想意识上残余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的勇气破解人大工作的难题,促进人大工作的创新和提升。
二是组织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区委支持,改变过去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在用人问题上“多进少出”或“少进少出”的状况,把年轻或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常委会机关队伍中来,把经过在人大培养锻练,能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排头兵作用的干部调换到党委部门和“一府两院”工作,做到“多进多出”、“常进常出”,激活人大用人机制,今年来,有1名副科级干部交流到政府部门工作,1名年富力强的基层干部充实到人大机关,2名同志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使常委会和机关更加充满活力。
三是作风建设方面。按照“内部和谐、外部顺畅、运作规范、高效一流”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制度,并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文件制作、车辆管理、保密等制度,建立以制度抓管理、以管理促工作的机关工作机制,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做到“领导交办的事情不延误、日常性工作不积压、一般性事务差错不发生、人大机关形象不受影响”。(汕头市濠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许枫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