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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幕

来源: 广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5年09月30日 09:50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9月25日下午在广州闭幕。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4名,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副主任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招玉芳,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聂式恢,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9月25日下午在广州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专题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作了题为“立法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专题讲座。

    会议对《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的重要条款进行单独表决,先表决通过了该条例的第八条、第三十七条,之后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河源、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第二次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闭幕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应邀作题为“立法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事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规范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规章、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等七个方面对立法法的修改内容进行了深入阐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专题讲座。

编 辑: 刘冬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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