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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市林业生态建设

来源: 清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3月27日 15:08

    “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亩19元……,林地平均租金普遍已从以前每亩8—10元大幅上升到如今每亩每年50元以上,林农经营商品林与生态公益林差距逐步拉大,给生态公益林的林分保护增加了不稳定因素。”3月26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镜潮率市人大调研组对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26日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称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影响林业生态建设。

    “总体来说,清远在广东省是林业大市,但还不是林业强市。”座谈会上,曾贤林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情况。据了解,至2013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1.35%,森林面积2052万亩,森林蓄积量7477万立方米,全面完成森林资源“双增”年度目标任务。

    “我市2000多万亩的森林面积位居全省首位,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也处在全省前列,且8个县(市、区)都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林业生态县’,这是我市林业大市的体现。”曾贤林说,但由于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还有差距,因此清远还算不上是林业强市。

    曾贤林称,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仍是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亩19元,但近年来随着林木价格日涨,山地价值、林地租金不断上升,林地平均租金普遍已从以前每亩8—10元大幅上升到如今每亩每年50元以上,林农经营商品林与生态公益林差距逐步拉大,给生态公益林保护增加了不稳定因素。”此外,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林权纠纷、速生林等问题也影响了我市的林业生态建设。

    温镜潮认为此次调研很有意义,“过去我们在初级阶段时只管发展,但现在到了中级阶段,就要考虑生态建设,不能因为一时的发展影响了长远的生态。”他表示,通过这次调研,全面了解我市林业生态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生态环境。同时,还要为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我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监督工作提供依据。

    27日—28日,调研组还将前往英德市、佛冈县开展调研工作。

    数据

    2012—2013年,全市已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里程236.98公里,已完成碳汇林建设46.88万亩,分别完成计划任务的104.7%和105.6%。

    至2013年底,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52%,绿地率达到35.0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27平方米。

    全市目前共组建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8支共628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达标率为90%以上;全市现有护林员5696名,其中专职护林员2429名,兼职护林员3267名。

    目前我市拥有经批准且已建成的陆地自然保护区共22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5个、市级10个、县级5个,各类自然保护区占地面积共285.4万亩。

    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达859.16万亩,占林业用地的40.3%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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