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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召开

来源: 惠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2月25日 08:54

决定《关于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的议案》为本次大会议案

  昨日上午,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奕威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主席团成员共5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确定了大会选举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审议通过了大会选举和表决监票人名单,决定了选举表决和计票工作人员名单;听取了各代表团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计划预算委员会关于惠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惠州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惠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惠州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报告,通过了《惠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关于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的处理决定》,决定将黄文胜等14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第3号)、何玉兰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建设的议案》(第4号)、曾学智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立、促进小区建设的议案》(第14号)、王健华等37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的议案》(第19号)、刘国花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管理的议案》(第31号)、余慧霞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完善惠州市商住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社区办公服务设施的议案》(第36号)等6件议案合并为《关于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的议案》,作为本次大会的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办理,并由市人民政府向下一次人代会作出办理情况报告。代表联名提出的其余33件议案转为建议,连同代表在本次大会期间提出的92件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情况直接答复代表。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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