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内司委到广州市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立法调研
10月15日上午,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林浩坤率调研组一行,到我会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广东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召开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宝怀、吴树坚会见了林浩坤主任委员一行。座谈会由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黄荣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相关单位以及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润科律师事务所等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围绕企业集体协商的内容、程序、争议处理机制等方面以及具体条文提出了意见,并就强化立法功能,促进和谐劳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
林浩坤主任委员指出,广东乡镇企业多、民营企业多,要通过研究制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为推进和谐劳资关系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立法既要注重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二是立法要重点突出、管用、有亮点,体现广东特色;三是要强化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有关保障性措施,规范和推动集体协商的开展。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