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开展信访立法调研
为推动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保障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五个调研组分赴湛江、茂名等12个市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深入信访接待场所进行实地考察,与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和信访人“零距离”接触,了解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市人大代表,市、县(区)信访工作机构和相关部门对于信访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各方认为,尽快推动信访立法、将信访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很有必要,并针对信访立法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调研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肖志恒指出,信访立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力争实现“一个分离、两个完善、三个规范”,即区分一般信访事项和涉法涉诉事项,完善常规的信访渠道和平台、完善法律申诉的渠道和平台,规范接访行为、规范信访行为和规范信访秩序。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信访立法,建言献策,提出立法意见和建议。
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托起草《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的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的专家应邀参加了调研。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