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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贯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实施意见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5月22日 09:04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4月27日,广东茂名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主要对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范围、报送的工作要求、审查条件、审查程序、备案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该实施意见规定,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议、决定,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广东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葛兴军)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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