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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来源: 厦门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3月01日 14:31

2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上,《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一审。该法规草案看点主要是,今后我市的保障房或改为“只租不售”,保障对象在原来基础上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要作出真实性承诺,买房落户但未满十年的不得申请保障房,政府统筹保障房房源,可以组织建设也可以回收、收购、接受捐赠等。

本次会议议题还有:《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二审,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处理的审议结果的报告,有关人事事项及其他书面报告等。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何清秋、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陈紫萱,秘书长胡家榕及常委会委员出席。副市长林国耀、倪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厦门海事法院院长黄勇民列席。市人大、市政府办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期两天。

昨日全体会议之后,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京生应邀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生态文明与城乡规划”专题讲座。讲座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好评,认为对做好我市生态文明、城市规划建设的立法、监督等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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