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开展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立法效果评估活动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我省社会经济秩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决定于近期对2005年9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开展立法效果评估活动。
此次立法评估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检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实施效果,为下一步启动修订工作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开展立法效果评估活动,也将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办法,营造更加良好的消费法制环境。
在评估内容上,本次立法评估侧重于了解社会各界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了解程度、执行程度和认同程度。
评估活动拟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整个立法效果评估活动将延续到今年年底。
届时将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福建之窗315直通车等网络媒介上开设立法效果评估专栏,以方便社会公众参与此项活动。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