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人大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 改进人大执法检查工作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改进人大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市人大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红孙带领人大机关相关委室于4月17日深入南靖县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就我市人大在开展执法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征求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
何红孙副主任说,开展执法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监督职权,这种监督方式的最大特点是能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相比其它监督形式具有独特的优势,是一种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但是,目前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仍存有一定的问题,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需要在具体操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切实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欢迎人大代表对我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存在执法检查主体不明确、程序不规范、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何红孙副主任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研究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的措施。一要突出重点,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要明确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作为执法检查工作的主体,选择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二要完善程序,注重执法检查的科学性。要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科学制定并完善执法检查的程序,进一步规范人大执法检查行为。三要抓好落实,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性。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踪到底,促进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为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作出贡献。
(曾浩川)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