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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节能法》执法检查

来源:   浏览字号: 2006年07月03日 00:00
        福建日报讯(记者  郑昭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6月4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在泉州、三明两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当地政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有关工作资料,并实地查看了六家重点耗能企业,深入了解节能法在福建省贯彻落实的情况和节能工作的开展情况。6月30日下午,检查组在福州听取了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锡太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李川在会上汇报了福建省能源状况和节能工作情况。  
        《节能法》实施八年来,全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主要能耗产品单位能耗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工业节能成效显著。但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对节约能源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配套法规还不够完善;节能新技术信息交流还不够通畅;节能监测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有待进一步推进;节能管理统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检查组对省政府贯彻节能法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实施精细管理,强化技术保障,加大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法规制度。在各市“十一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要突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并坚持不懈地抓好节能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来源:福建日报  2006-07-01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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