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24日至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延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秀光,副主任张淑云、王宁新、黄发模、陈建荣、曹聪、张培栋,秘书长魏美祥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陈美琼、刘亚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欧岩峰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娄彩敏列席会议。会议分别由张淑云、张培栋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批准了2011年市本级决算。会议认为,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实现收入任务“双过半”。会议要求,市政府要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开拓财政收入的开源渠道,切实抓好财政支出的节流和结构优化工作;要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落实规划,突出特色,创新机制,重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育文化知名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南平市的文化产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促进侨台资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强化各职能部门协调机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侨台资企业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促进侨台资企业健康发展。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交办的准确度,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尤其是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综合性的建议,要由市政府办牵头协调办理,以切实提高办理实效。
会后还举办了水土保持法讲座。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