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28日,龙岩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万里,副主任郭舒帆、邱亮星、吕庆昌、黄伍金、杨闽、谢细忠,秘书长郭健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天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四届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龙岩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龙岩市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1年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厦门、漳州、龙岩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共同决定(草案)以及《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督查工作暂行规定》(草案)、人事任免事项等;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龙岩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决议和关于批准2011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就进一步抓好人大工作落实,增强人大工作实效,陈万里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转变作风抓落实。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立足人大工作职能,进一步振奋精神、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推动闽西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崛起。要把握重点抓落实。要讲究科学方法,抓住关键环节,分清轻重缓急,抓好工作落实。要善于抓大事,敢于解难事,在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具体研究、具体操作中把握规律,推动全局。要健全机制抓落实。建立严格有效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落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审议意见研究处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和其他交办事项的落实,为抓好人大工作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机制、制度保障。要注重实效抓落实。紧紧抓住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审议意见的执行与落实等关键环节,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当前特别是要对中心城区基础教育专题询问、“生态龙岩”建设等重点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迎难而上,一抓到底,切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