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到泉州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8月4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带领检查组到泉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全顺,副市长陈荣洲陪同检查。
检查组前往石狮市社会福利中心爱心护理院、慈爱老人福利院实地察看,与当地人大代表、老年人、老龄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等交流,听取泉州市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泉州市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将老龄事业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保障制度,努力构建经济供养、养老服务、医疗保障等三大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广泛兴建老年人文体活动设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袁锦贵指出,泉州市各级各部门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优待老人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氛围浓厚,为全省做好老年人工作提供了好经验、好做法。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继承发扬尊老敬老优良传统,让老年人度过幸福晚年;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形成多元化、多种形式互相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和利用国家补助资金,重点保障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总结推广各地优待老年人的政策和乡规民约,适时推进我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信息科 王虎文)
编 辑: 李杰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