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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大“四举措”做好涉法信访工作

来源: 福建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7月07日 10:34

  人大信访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情的重要渠道,是展示人大及其常委会良好形象的“窗口”。为此,漳平市人大不断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努力抓好涉法信访案件的督办,切实增强信访工作实效。

  一是讲究时效转办。人大信访接待员认真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按照“分级管理、归口管理,谁管理、谁负责”和人大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的原则,及时转办处理。对有可能使矛盾激化,引起群访、越级上访的问题,落实人员,专人负责,限时办理,及时答复,确保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信访件,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请承办单位负责书面回复上访者,并将上访人的上访理由、不支持请求的审查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告知,使当事人明明白白信访。

  二是突出重点交办。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及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信访、带有倾向性的典型信访、越级重复上访的疑难信访、久拖不决的复杂信访以及上级人大交办的重要信访,建立专门档案,掌握问题解决的时限和进度,以市人大常委会或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名义重点交办,督促重点解决;同时,市人大还积极协助承办单位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启动重大信访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时处理,彻底解决问题。

  三是加大力度督办。定期对信访案件进行梳理排查,通过电话催办、发函督促、派人督查、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久拖不决、屡访重访的信访件,实行包案办理,一抓到底;关于办理结果,征求信访人的意见建议。

  四是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全面、高质量解决问题,形成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人大信访工作格局。(陈木平、陈冰铃)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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