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大关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6月28日,尤溪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六个方面的建议意见:一要进一步增强全民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真正把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作为硬任务。二要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认真落实保护责任制,全面落实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对本乡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负总责的规定,实行年度责任考核。坚持“约束要硬、激励要实、责任要明、监管要严”的原则。三要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大力开展以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中低产田土改造和土地整理。开展土地开发工作,充分利用耕地后备资源。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切实改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切实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质量。四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比较效益高的农作物,让农民确确实实得到实惠,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加大耕地流转工作力度,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五要通过科学规划解决用地矛盾。合理规划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最大限度减少占用和破坏耕地;做好农村小城镇建设和村庄建设规划,积极引导、鼓励村民建房向集镇集中,做好旧宅基地复垦工作。六要坚决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现象。在乡镇一级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巡查制度,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乡镇政府和国土、农业等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把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好。(纪在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