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大开展《福建省气象条例》执法检查
6月16日,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漳州市相关单位到南靖县开展《福建省气象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组对南靖县气象监测环境保护情况和城区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了座谈会。检查组认为,南靖县在贯彻执行《福建省气象条例》过程中,领导重视、宣传到位、规划科学,有效保护了该县的气象监测环境。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群众的防雷意识教育,合理协调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严把防雷设施的设计、建设质量关,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气象监测环境。(卢金盛、王卫平)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