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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大代表建议在内河边展示护河公约

来源: 福州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6月07日 15:15

  3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执法检查。检查中,许多市人大代表建议在内河两边的醒目位置立牌,以美观的形式将《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中禁止向内河乱丢垃圾等法规条款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刻(写)在牌上,并依法对向内河丢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罚。

  我市内河整治已初见成效,代表们对市政府的整治行动充分肯定。他们说,内河整治“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如果不能做到长效管理,整治结果将大打折扣。有的代表建议,拟定一份护河公约设置在重要内河的显眼位置。还有代表指出,《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实施至今已有18年,但仍有不少群众对此法规内容并不知晓,他们建议将法规大量印发给内河沿岸的居民和单位,并要求环保和市容等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对向内河排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通过媒体广而告之,营造一种“人人爱河护河”的氛围。

  据了解,按照《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规定,向内河乱扔果皮核、烟蒂、纸屑等废弃物的,处以10~50元罚款;向内河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污物以及抛弃、掩埋动物尸体的,处以50~500元罚款;直接将粪便排入内河的处以1000~3000元罚款;建筑渣土、工业废弃物、泥浆、油污、污水直接排入内河的,处以 5000~10000元罚款。(李白蕾)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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