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
12月23日—24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延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春美,副主任郑明洋、吴荣才、张淑云、魏林钦,秘书长徐恩华及21位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何三保、兰斯文,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张淑云、魏林钦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本级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关于“人民满意单位”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复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本级2010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决定、关于表彰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关于表彰办理议案建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沈海平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卓振炎的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