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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自查

来源: 南平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8月20日 16:12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近日,南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自查。1995年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伊始,就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历届历任常委会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指导性意见,并在人员、经费、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监督法出台后,常委会迅速组织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多次邀请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到南平作专题辅导。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2009年7月,审议通过了《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意见》,有力推动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据统计,2008年至今,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7件,经审查均没有发现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市人大常委会十几年的探索、实践,有效规范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和基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了高效务实、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进了我市依法治市进程。

  针对此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备案审查机构建设,整合强化工作力量;规范工作程序,健全报备制度;完善审查机制,依法纠错,努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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