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9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5月25日—27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章、袁锦贵、郑道溪、庄先,副主任、秘书长马潞生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马潞生关于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意见,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草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的决定》、省政府关于201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郑昭)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