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4月23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鑫、副主任严凤英、郑国仁、吴俊慰、杨光祺、黄作文、陈木星、涂振锟、张知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宝成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俊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丽玲,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陈木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二期建设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议案的说明;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书面传达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精神和全国20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第三轮第七次(自贡)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拟授权融资平台对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二期建设项目进行融资,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3000万元的信用贷款,这对于尽快落实项目资金,推动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三明市政府信用贷款偿债资金管理办法》、《三明市政府信用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三明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合作贷款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五五普法”工作提出要求。会议指出,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最后一年,市县政府要以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为目标,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对普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分析问题,查找不足,推动“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对“五五普法”工作认识;要突出重点抓普法,促进普法的深入开展;要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在普法实效上求突破;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会议还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后,常委会还举办了环境保护知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