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执法检查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于4月13日至4月20日,在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美香任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代表参加此次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从4月13日开始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四个设区市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总体情况;华侨农场职工住房、社保、医保等政策的落实和深化华侨农场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工作情况;散居社会和安置在农垦农场的归难侨扶贫济困和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投资权益保护和扶持侨资企业发展的措施和成效;涉侨涉诉案件的依法办理情况。检查组在各市检查时,听取“一府两院”情况汇报;实地考察华侨农场和侨资企业;个别走访和慰问了归难侨,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还委托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行政区内侨法及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检查。
4月20日,检查组听取了洪捷序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和省法院、检察院的汇报。检查组将综合我省侨法及实施办法的贯彻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郑昭)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