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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09年11月26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来源: 福建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11月27日 14:18

  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25日在福州召开,会期约6天。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福建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预算草案,批准福建省2009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省本级预算;审议《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草案)》;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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