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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检查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情况

来源: 福建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8月19日 08:52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执法检查计划,2009年8月10日至14日,由郑道溪副主任率领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厦门、泉州对《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8月18日上午,在福州组织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的相关汇报。执法检查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要求,深入了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针对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当前面临的困难和要求,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将在2009年9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上报告检查情况。(陈劭平摄)

  8月12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道溪率执法检查组,到泉州检查《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泉州开发区和石狮市视察部分企业,并召开五场汇报会和座谈会,听取泉州市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深入企业与企业经营管理者座谈,了解《条例》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执法工作和修改完善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去年底,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条例》。自《条例》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泉州市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制度,强化政府及劳动主管部门与同级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发挥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及行业协会作用,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座谈中,企业家们纷纷表示,《条例》的出台实施增强了他们经营和发展的信心。

  郑道溪对泉州市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泉州是全省经济总量最大的城市,也是企业最多、企业经营管理者最集中的城市,实施好《条例》显得更重要、更迫切,希望泉州能多创造出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为全省提供借鉴。

  郑道溪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提出,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条例》,继续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学习理解《条例》的意义和具体内容,让部门特别是与企业直接接触的部门和人员自觉贯彻执行,让企业懂得利用《条例》保护自身权益。二要进一步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渡过难关,加大力度改善投资环境,规范行政行为,为企业公平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真诚地为企业服务,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三要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依法建立维护企业权益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不依法保护企业权益的行为,想方设法把《条例》落到实处。(王虎文)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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