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20至21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延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秀光,副主任张淑云、王宁新、陈建荣、曹聪、武勇,秘书长魏美祥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荣才,市法院负责人、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金文,以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代表、武夷山市政府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分别由张淑云、武勇主持。
会议书面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市政府对闽台农业合作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尽快健全闽台农业合作管理机构,搭建服务平台,加强项目策划,学习借鉴台湾农业发展经验,以推动我市闽台农业合作再上新台阶。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再次要求迁移横跨武夷山职业学院35千伏高压线、要求迁移玉屏东路路边一艘龙舟、大力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等3件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武夷山市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尽快解决杆线迁移问题,并将落实结果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南平市政府要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尽早将龙舟移到合适的位置;发展林下经济,要立足我市林业资源、生态等优势,因地制宜,策划生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做足特色、做大规模、做成品牌,以促进农民增收,保护绿色生态,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决定。将罗群容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闽北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办理工作落实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11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议案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平高速公路支队申请创建人民满意单位的决定,关于接受钟昌荣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批准任免的检察长名单,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还举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座。(林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