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主任会议
昨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主任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月23日-25日召开。届时,《厦门经济特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将提请二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何清秋、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陈紫萱,秘书长胡家榕出席。
《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中,拟对新建商品住宅车位配建划定“最低线”,即按照一户不低于一车位的标准进行配建。《厦门经济特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中,拟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保工作提出分类管理,一类是政府直接举办的,此类不实行安全许可,安保工作由政府承担;一类是非政府举办的,安全责任由承办者负责,实行安全许可制度,据悉,明确活动责任主体,将有助于推动政府更加注重培育市场主体和优化举办环境。
拟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还有,《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正案(草案)一审,《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三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厦门本岛提升环境品质降低建设容量情况的报告、关于增加优质医疗资源缓解群众看病难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相关书面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