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会
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3月29日在南昌闭会。上午,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达恒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振鹏、魏小琴、朱秉发、陈安众,秘书长魏民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姚亚平辞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受苏荣委托,陈达恒为通过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新民、刘小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雍,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副主任公艳萍,省林业厅厅长阎钢军颁发了任命书,他们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会上,陈达恒还为通过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李金秋,省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副主任孙学军颁发了任命书。
陈达恒在闭会讲话中指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是我省涉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对保护和改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湿地保护条例对加强我省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陈达恒说,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这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选举。做好这次选举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胡幼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高校师生代表和部分公民到会旁听。
闭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会议列席人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尚新所作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改革和完善》的专题讲座。(供稿/摄影:侯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