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大环资委赴南昌和新余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安排,5月10日至13日,省人大环资委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会同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新闻媒体等在南昌市和新余市开展了以“保护蓝天碧水,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题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及2011年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活动。
检查采访组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大气污染重要污染源的现状,对南昌市机动车检测机构对尾气进行检测的情况、公交车尾气的治理情况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还就幸福水库水源遭受养殖污染,玉带河、艾溪湖、幸福渠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采访。在新余市,检查采访组重点对新余钢铁公司、大唐国际新余分公司和赛维LDK高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及废水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还先后听取了南昌市和新余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及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并就执法检查和环保赣江行跟踪监督情况与南昌市和新余市人大、政府交换了意见。(供稿:熊晓娟 摄影:厉涵)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