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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召开

来源: 新余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1月01日 11:37


会议现场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于20101028日在市会展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华,副主任毛木根、李逢春、陈秉正、欧阳嵩,秘书长罗林林及19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欧阳嵩副主任主持。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何萍高,市政协副主席侯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丽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田,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嵩主持会议


市财政局局长徐绍荣报告调整2010年初全市财政收入和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情况


市审计局副局长李志坚报告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廖茂侦报告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华颁发任命书

    
一、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新余市2009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认为,2009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影响,不断深化财税改革,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同时,会议指出了在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管理不够规范;专项资金项目不够细,形成部门二次分配;部分单位预算额度节余过大,部门间贫富不均;政府采购预算不够科学,执行率较低等等。就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工作,会议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约束力,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坚持依法征管;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性;控制政府性债务过快增长,防范财政风险;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严格预算绩效考核,强化预算责任。同时,会议指出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是实事求是的,对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高度重视,市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抓好整改。
   
二、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0年初全市财政收入和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2010年初全市财政收入和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决议》。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财政收支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市政府根据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在科学分析下一阶段发展态势的基础上,及时提出了对财政预算的调整。这次调整符合法律规定和我市当前发展实际,预算调整方案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关于调整2010年初全市财政收入和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把建议具体落实到各个承办单位办理,加强督办,跟踪问效;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新余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法》规定要求,坚持归口办理、分工负责,公开办理、面对面答复,责任办理、限期落实,办理工作做到与落实政策、推进工作、为民办事相结合。在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下,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5件均已办理完毕。同时,会议指出了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不到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答复不规范;二是少数承办单位答复较好但落实不够,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会议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创业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文/龚卫亮 图/胡晓晗)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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