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
为进一步了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老年人优待情况,根据赣州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赖义金任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于8月底至9月初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别到市卫生局、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旅游局分别所属的窗口单位中医院、郁孤台和通天岩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老年优待政策的执行情况。随后,调研组分两个小组赴兴国、于都、南康三县(市)开展了重点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较全面地了解了老年人养老、医疗保健、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方面优待保障以及老龄工作等情况。
我市已于200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截止2009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8.43万,占总人口896.99万的12.09%,是全省唯一的老年人口过百万的设区市。自1996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2002年《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依法认真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和老年优待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初步形成了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通过调研,调研组还发现了我市老龄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近日,调研组将综合调研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调研组一行在市中医院调研
调研组到医院服务窗口实地了解情况
在兴国县人民医院调研
看望兴国县潋江镇长冈路93岁熊腾化老人,了解老年人优待和高龄津贴发放情况
在于都县社会福利院了解老年人优待情况
(市人大内司委 彭志伟)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