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2012年12月6日萍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安源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刘少云、湘东区人大常委会补选王建民、芦溪县人大常委会补选颜小龙为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上述3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由安源区选出的李慧玲、湘东区选出的邓萍、芦溪县选出的卜志辉,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辞去了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上述3人的代表资格终止。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310名,现在实有代表302名。现予公告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2月6日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gr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