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5月22日决定任命:
梅勤儿为宜春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俊波的宜春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5月22日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5月22日决定任命:
梅勤儿为宜春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俊波的宜春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