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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南昌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12月18日 15:40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1月27日在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副主任 公艳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建议472件,其中涉及政法综合方面的123件,占建议总数的26.1%;涉及工业交通方面的141件,占建议总数的29.9%;涉及财经农林方面的100件,占建议总数的21.2%;涉及教科文卫方面的108件,占建议总数的22.8%。

  大会闭会后,我委按照《江西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将建议交由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办理。其中,交由党群系统办理的25件;交由省政府系统办理的441件;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6件。建议办理工作共涉及82个单位和部门,现已全部办理完毕。从办理答复整体情况看,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220件,占46.6%;列入年度计划将逐步解决的(B类)226件,占47.9%;因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C类)26件,占5.5%。从收到代表反馈的征询意见表来看,代表满意率100%。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办复率、沟通率和代表满意率有新提高,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科学发展、提升机关效能、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摆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制定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要求,普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把好关,承办处室负责人抓落实、专人办的良好格局。如,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批阅代表建议,并作出重要批示。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等单位承办的代表建议答复行文,均由主要领导亲自签发,全面把关,有效地促进和推动了办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章立制,程序规范。多数承办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章制度,从建议的交办、承办、督办到答复、反馈、存档等各个环节都严格管理,形成了一套流程清晰、规范高效的办理程序。如,省编办制定了《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督办工作规定》,同时对建议的交办时间、督办情况、办理各个环节都做好详细记录,建立了工作台账,并采取“倒计时”的方式,确保所有建议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上饶市政府不断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四项制度,即承办件上会制度、A类件承诺制度、B类件回头看制度和办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有序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确保满意。各承办单位坚持把代表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答复前先听取代表意见作为办理工作必经的程序,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电话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努力做到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如实向代表说明情况。如,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都认真征询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前、中、后三次联系”代表。省林业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等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按照先沟通、先调研、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积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有的与代表沟通面商率达到100%,其务实诚恳的工作作风得到了代表的一致认可。

  四是改进方法,务求实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改进办理方式,做到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办理建议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实现了建议办理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两不误、两促进。如,省财政厅将建议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入厅年度重点课题进行调研,有效地促进了建议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省发改委注重从代表建议中广纳民智,对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重点办理。自2008年以来有多件关于生态补偿的代表建议,经努力争取取得了重大进展。多数单位还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对近几年来列入规划解决的B类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二、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主要情况

  我委认真按照代表建议办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以代表满意为导向,以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目的,以突出建议办理实效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增强了办理实效,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交办方式,为代表建议办理打下基础。一是继续推进网上交办。大会闭会后,我委及时对全部代表建议进行整理和分类,通过江西省人大代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无纸化”网上交办,极大地提高了交办的速度和效率。二是召开会议高位推动交办。在年初省政府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达恒亲自到会讲话,对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我委还及时召开党群系统建议交办会,进行面对面的“纸质交办”,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三是现场协调交办。针对一些因职能交叉难以确定主办单位的建议,我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进行反复协调和沟通,明确主办单位,划分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切实提高交办工作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二)注重加大督办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实效。我委始终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经常性督办、网上跟踪督办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实现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常态化,推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一是开展经常性督办。平时注意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注重总结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编印情况通报、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经验交流。对代表建议内容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采取召开由建议承办单位和提建议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实地考察、征询代表意见等方式进行督办,尤其是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建议,及时督促有关承办单位认真研究,重新办理,确保代表满意。如,在督办第471号《关于南昌与丰城公共交通进行无缝对接的建议》过程中,我委及时召开了由省交通运输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宜春市人民政府、丰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建议办理协调会,并组织提建议代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办公。通过座谈讨论,深入调研,有关各方达成了共识,积极主动配合,促进了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二是进行网上跟踪督办。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过查看网上建议办理情况,即时了解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发现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办理,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按时、保质、高效完成。三是继续强化重点督办。为了增强督办实效,今年年初,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确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我省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等13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交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督办,并首次由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领衔督办。负责督办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高度重视督办工作,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办,有的委员会还将重点督办情况形成专门的会议纪要,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阅示,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单位办理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督办效果。据统计,今年重点督办的13件代表建议中,有5件得到解决,8件列入规划解决,代表对这些建议的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三)全面考核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调动办理单位积极性。今年8月至9月,我委在2008年、2010年开展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比的基础上,首次对本届以来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评比。在考评过程中,我委严格按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因地制宜,统筹兼顾,认真制定考评工作方案,规范工作程序,细化评分标准。同时,为确保考评过程客观公正,考评结果真实全面,成立了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我委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合考评组进行考评,并邀请了5位省人大代表全程监督考评过程,考评结果报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从而保证了考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今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经联合发文对考核评比出的16个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2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结束后,还将为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通过考评,进一步增强了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达到了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承办单位和代表的好评。

  (四)及时举办建议办理人员培训班,努力提升办理工作水平。为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提高承办人员的办理工作水平,今年2月我委举办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重点围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应重视和把握的具体问题,以及代表建议网上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讲授,并组织了研讨交流和赴外省学习考察,来自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一府两院”以及各设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建议办理人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增进了对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增强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信心。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代表建议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少数代表因政策法规、政情民意了解不够,调查研究不深入等原因,提出的建议缺乏全局性、针对性和现实操作性。二是承办单位工作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承办单位对承诺列入规划解决的代表建议抓落实不够,致使有的建议连续提出多年;有的承办单位对涉及一些复杂问题建议的办理,不能进行有效沟通,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还有的承办单位未能按规定的时限答复代表。三是承办单位之间的协调还需进一步加强。每年的建议交办会和协调会上,少数承办单位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仍然存在;主办单位没有等待协办单位的答复意见,就行文答复代表,协办单位不及时将协办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的情况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都影响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针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加强对代表和建议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提议案建议水平和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同时,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切实加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强化办理单位责任意识,努力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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