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8月14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振鹏参加重点检查活动。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我省在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农村土地征占用补偿和安置、农民权益保护,现代农业经营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农业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省政府相关部门,抚州市、乐安县、宜黄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察看了抚州市临川区高标准农田高产创建及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乐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移民新村点,宜黄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小河流域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等情况。
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给予肯定。胡振鹏在讲话中指出,农业法是我国农业方面具有基本法性质的重要法律,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需要;是推动农业法律法规实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需要;是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需要。他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使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对问题的研究处理情况,实行跟踪督办,促进整改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供稿:侯洁如)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