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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召开

来源: 新余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6月09日 14:35

  6月8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在市会展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华,副主任毛木根、李逢春、李建立、余冬梅、陈秉正、欧阳嵩,秘书长罗林林及18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陈秉正副主任主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新华,市政协副主席侯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丽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田,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07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从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着眼,加强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从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着力,加强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有力地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还存在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和干扰阻力大,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渎职侵权犯罪惩处轻刑化等主要问题。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社会认知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影响科学发展、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工作,切实加强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工作,做到惩治和预防同步推进。要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上下一体、部门联动、协调高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和环保部门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环保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与企业一同研究制定治理项目,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通过了新余市2011年重点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新钢集团、新电公司等7家重点排污企业24个具体项目的治理,提出了详细的整治措施、完成时间和整治效果,落实了责任单位、督查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方案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治理项目,抓好方案的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整治过程全程的指导督办,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月报整治进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年底的时候对限期治理的企业和项目组织开展视察,听取整治效果汇报。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高铁新区规划的议案,同意高铁新区建设指挥部按规划组织实施。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授予项明武、孙良欣新余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决定授予项明武、孙良欣等2位同志新余市荣誉市民称号。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设立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龚卫亮)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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