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四项措施保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
余武
根据省、市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修水县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全县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转发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修水县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3月10日召开了全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本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成立了县选举委员会和36个乡镇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秘书、组织、宣传、指导等工作组,具体承办选举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动员。县选举委员会向全县选民印发了《致选民的一封信》,制作了换届选举宣传光盘(磁带),各乡镇(选区)出动宣传车到各村(选民小组)巡回宣传,各选区(选民小组)张贴了宣传标语、创办了宣传栏,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意义、任务、原则、工作步骤和纪律要求,切实提高选民知晓率。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县、乡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及时划分了选区,按照“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原则分配了代表名额,并分别组织选举工作骨干进行了培训。成立了由县选举委员会成员、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县人大机关干部组成的9个联系指导组,深入各选区对换届选举宣传动员、选民登记阶段的工作进行了两次督查。针对选民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联系指导组成员和乡镇人大主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选民登记的方式和方法,界定了选民登记的范围,并要求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进一步核实了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名单,切实防止错登、重登、漏登的情况发生,确保选民登记准确率达到100%。
四是明确纪律要求。为确保选出的代表真正体现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求各党派团体和选民切实把好代表推荐关,保证代表的政治素质,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切实提高代表候选人的公认率。为切实防止和及时依法处理选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求在换届选举过程中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要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纪律要求作为“高压线”,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目前,全县各选区均按照法定时间公布了选民名单,换届选举工作已进入协商提名代表候选人阶段。(修水县人大 余武)